“八扬八治”在行动!市活动办实名通报6起作风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 2022-02-18 00:00
为扎实推进抚州市“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春节前夕,抚州市“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名通报6起作风典型问题。这6起问题是: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建平违规收受礼品、接受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20年春节前,周建平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金溪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赠送的茅台酒1箱(共6瓶)、黄鹤楼牌香烟6条。2019年12月,周建平接受徐某邀请,前往湖北襄阳旅游,费用由徐某支付。经查,周建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周建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南城县株良镇党委书记黄晖漠视群众利益、效率低下问题。2016年11月至2021年11月,黄晖在担任株良镇镇长、党委书记期间,对群众反映的辖区内非法养殖牛蛙问题未认真研究部署,疏于监管、浮于表面,停留在口头上、书面上整改,导致株良镇非法牛蛙养殖场反复退养,引起群众多次投诉上访,直至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月,黄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崇仁县城管局四级调研员廖泉征,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王震宇履责不力问题。2021年3月至8月,王震宇在建房管控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在明知巴山镇居民程某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情况下,仍默许其违法开工建设,且日常巡查管控不力,工作流于形式,致使该户违规超范围超面积建房;对执法大队下属私房中队城管执法人员监管缺失,导致对多起违规违法建房问题制止查处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对此,王震宇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廖泉征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1年11月,廖泉征、王震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乐安县戴坊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黄二岚失职失责问题。2021年3月至4月,时任南村乡副乡长黄二岚在分管自然资源工作过程中,业务不够熟悉,工作抓得不实不细,导致南村乡山心村村民王某某在未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大面积开挖林地和随意堆放弃土,造成损毁林地25余亩和冲毁耕地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直至被媒体曝光。2021年9月,黄二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乡区公安局枫林派出所原所长艾建华慢作为问题。2015年8月至2021年3月,艾建华在担任东乡区公安局枫林派出所所长期间,在办理他人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案件时,未及时跟进侦查,移送审查起诉,导致案件超过追诉时效。2021年6月,艾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广昌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一级主任科员邓绍峰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2019年至2021年,邓绍峰利用工作时间,以组建微信群招揽生源、发布课程等方式,违规参与某课后辅导培训机构的经营管理。2021年6月,邓绍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6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收受礼品、接受旅游活动安排,有的漠视群众利益、效率低下,有的履责不力、失职失责,有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有的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这些问题被严肃查处充分彰显了市委、市纪委以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政治定力和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以修身、防微杜渐,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
通报强调,春节临近,既是年关,也是“廉”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为抓手,大力弘扬实干、担当、公仆、拼搏、严谨、创优、斗争、廉洁“八种正气”,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紧盯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把本领体现在“能干事”上,把目标锁定在“干成事”上,以作风大转变促进工作大提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整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基层监督力量,通过列席会议、提醒谈话、专项监督、下沉监督等方式,不断强化常态化近距离的日常监督。要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加重处理,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凝聚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