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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模范机关(十)】市纪委市监委:“四个坚持”打造过硬铁军
抚州市纪委市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做深做实政治监督作为打造模范机关的具体行动,强化党建引领,发扬斗争精神,在履职尽责中推进模范机关建设走深走实。通过模范机关创建引领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市在全省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居全省各设区市第一位;党风政风监督室荣获2022年度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委机关两名同志荣获2022年度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
坚持理论武装,打造抓学习强党性的模范机关。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学习的灵魂和主脉。2022年市纪委常委会开展学习23次,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8期,持续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组织开展“读一本好书·悟‘四用’思想”读书分享会和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专题读书班等系列活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追寻习近平总书记青春奋斗足迹,用心做事,用情作文。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聚焦“三新一高”、生态环保、粮食安全、金融稳定等开展政治监督,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坚持党建引领,打造抓基层强支部的模范机关。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基层党建“三化”建设作为模范机关创建的重要抓手,做好模范机关和模范党支部创评创建工作,办公室党支部荣获全市“模范党支部”称号。优化调整党组织设置,实现一部门一支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支部活动更加灵活,学习成效更加显著。通过机关党委委员分片对口联系支部工作、点评问效等方式规范党建工作,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2022年在审查调查和巡察一线成立18个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凸显。

坚持人民至上,打造抓责任强担当的模范机关。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树立正确政绩观、权力观,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竭诚为民服务。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十周年为契机,深入推进“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作风顽疾,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98起,处分484人。推动“新官不理旧账”、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等七大行动,查处吃拿卡要、违规借贷等营商环境腐败和作风问题1204个,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5起。持续纠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88个,处分395人,以实际成效赢得群众信赖支持。深挖彻查金溪县盗采河砂瓷土犯罪团伙“保护伞”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25起27人,推动“打伞破网”机制化常态化,省纪委省监委主要领导同志两次批示肯定。

坚持自我革命,打造抓队伍强作风的模范机关。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标准,把全面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作为建设模范机关的基础。深入贯彻省纪委一体化业务人才培养要求,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基础业务轮训和大比武大练兵,成立年轻干部写作组,机关“能写稿、能谈话、能办案”干部基数持续增大。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开展政治家访全覆盖,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举办领导干部“廉内助”专修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出台《抚州市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制定《抚州市纪委市监委关于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的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建设既有高尚“医德”又有高超“医术”的过硬队伍,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