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21 14:51

为维护广大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5月17日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2.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贷款按原利率执行,2025年1月1日起调整为按新利率执行。

3.2024年5月18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2024年5月18日前已申请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借款申请人需配合我中心做好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涉及利率的调整工作。

特此通知。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7日


来源: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