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赣鄱先锋】|徐丹:柔肩亦能担正义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新时代赣鄱先锋”学习宣传暨开展“新时代赣鄱先锋”创绩提升行动的通知》,为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积极营造向榜样看齐、向先进学习的浓厚氛围。抚州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将开设“新时代赣鄱先锋”专栏,用身边可见可学,可亲可感的榜样典型,教育引导市直机关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争当先锋,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抚州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从初出茅庐到不惑之年,徐丹就像“拼命三娘”,伏案阅卷、为民执槌,用敬业奉献诠释忠诚品质,用执着追求守护万家灯火,在平凡而忙碌的审判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书写了“柔肩亦能担正义”的壮丽诗篇。她先后获评2017—2021年度平安江西建设先进个人、全省法院综合调研骨干、2022年度抚州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所撰写的多篇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在省法院多次获奖。
坚定理想信念 勇于打击犯罪
刑事审判关系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也关系被告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担任刑一庭庭长以来,徐丹牢记使命,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带领全庭同志积极担当办铁案,不断夯实为民执政的根基。从严从重打击涉恐、涉邪教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强奸、涉枪爆、黄赌毒等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持续平稳;严惩针对妇女儿童的拐卖、暴力、虐待、性侵害等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面对威胁,徐丹总是一身正气;面对纷扰,她总是严词拒绝;面对误解,她总是一笑置之。三年来,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560余件,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推进扫黑除恶 勇于向难而行
2010年6月我市连续强降雨,造成抚河唱凯大坝决堤,灾害发生后,李华军同志迅速行动起来,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全力以赴投入到抗洪救灾中,紧急组织市中心人员及福彩站点业主成立46人“福彩志愿者”,分3组连续10天对灾民开展救助和帮扶行动;为灾民购置3万多元的帐篷内置地垫、驱蚊子药物、T恤衫等物资。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李华军同志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己任,义无反顾逆行出征,用无私奉献彰显党员本色,第一时间奔赴一线,迅速投入到社区战疫防控工作,走家入户排查、张贴隔离防控告示、耐心细致解答社区群众疑问,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赞许。
扫黑除恶是“国家行动”,也是“民心工程”。徐丹同志作为刑一庭庭长,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强烈的使命担当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扫黑除恶工作中。她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审理多起涉黑恶伞重大案件,带领全市法院全面完成涉黑恶伞案件审理任务,结案率达100%。落实“打财断血”,综合运用判处财产刑、追缴、没收违法所得等手段,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对黑恶组织利用组织势力垄断或非法控制房地产、矿业、砂场、农副产等行业的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以肃清行业毒瘤,还市场一个正常有序的金融秩序,维护社会安宁。她向难而行,克服案件被告人数多、涉及罪名多、案件卷宗多、诉辩争论多等“四多”困难,圆满完成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两个专案的审判任务,有关经验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江西高院充分肯定。刑一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扫黑除恶先进集体,扫黑除恶工作成绩居全省法院前三位。五年来的扫黑除恶工作,有力净化了社会环境,为人民群众撑起了一片朗朗晴空。
践行为民宗旨 勇于探索创新
徐丹肩头担负着惩恶扬善的使命,面对黑恶势力犯罪,他总是冷若冰霜。对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她却柔情百转,倾注了太多的热忱,用温情呵护每一位当事人,用细心打造新时代涉未成年人协同保护新模式。2021年,她积极推动全市两级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实现少年审判“三审合一”归口审理,加快推进少年审判专业化。2022年3月,她起草《全市法院委派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规范法官挂职法治副校长机制,将全市法院“一把手”推向法治讲坛。同年9月,联合市妇联联合挂牌成立抚州市“玉茗花”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共筑“司法、家庭、社会”协同共育的保护防线,推动全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与市教体局联合举办全省法院首届法治副校长宣讲竞赛,进一步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2024年,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助力罪错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三年来的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徐丹同志始终不忘初心跟党走,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追求,以铿锵脚步走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
供稿: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