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机关领域“模范党支部”拟命名对象公示
根据市委关于深化“模范党支部”建设的部署要求,经过基层党组织申报、党委(党组)推荐、市直机关工委研究,确定了抚州市机关领域“模范党支部”拟命名对象,现予公示。
抚州市机关领域“模范党支部”拟命名对象名单
抚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黎川分中心党支部
抚州市邮政管理局党支部
抚州市林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党支部
抚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第二党支部
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特巡警大队党支部
抚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路灯维护所党支部
抚州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党支部
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第三党支部
抚州市委台办党支部
抚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机关党支部
抚州市社联党支部
抚州市委抚州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党支部
抚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三党支部
抚州市委保密机要局党支部
抚州市高新区龚家超限检测站党支部
东乡区圩上桥镇机关党支部
乐安县司法局党支部
黎川县审计局党支部
广昌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党支部
崇仁县人民法院机关第一党支部
宜黄县司法局党支部
临川区司法局机关党支部
乐安县总工会机关党支部
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支部
南丰县委政法委党支部
东乡区公安局占圩派出所党支部
南丰县纪委南丰县监委机关党支部
宜黄县公安局第七党支部
广昌县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
东临新区岗上积镇机关党支部
对上述公示的拟命名对象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7月4日前向抚州市直机关工委反映。
联系电话:0794-8250229,0794-8250087;
联系地址:抚州市行政中心A1002。
中共抚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