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赣鄱先锋】|以丹心映检徽 用坚守释情
胡婉婷,女,汉族,1984 年 9 月出生,现任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20 年来,她深耕 “四大检察” 主责主业,凭借对国家法律的无限忠诚,对检察事业的执着追求,拼搏进取,锐意争先,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个人荣获“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2022 年全国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省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现突出乡科级干部”“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2025年度新时代赣鄱先锋”等荣誉称号。
司法为民守初心,做守护正义的“急先锋”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胡婉婷始终坚守的法律追求。她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以 “三个善于” 推动案件高质效办理,始终奋战在办案一线,练就检察业务“多面手”。她以专业为剑,为从严从快惩治恶性罪犯披荆斩棘;以担当为刃,在扫黑除恶的法治疆场上砥砺前行;以智慧为盾,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她秉持严惩犯罪与保护发展并重,聚焦群众身边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扎实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及时开展追赃挽损,切实守牢民生福祉。 “办案就要办铁案、精心才能出精品” 是她的工作信条。在她办理的数百起案件中,一直注重察微析疑,从零散材料中抽丝剥茧构建证据链,在海量卷宗中锁定关键事实,精准提出证据固定及法律适用意见,既当好犯罪追诉的“先锋者”,又做好法律监督的 “守夜人”,筑起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公正防线,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其所在专案组先后获评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 淬火成钢铸忠诚,做反腐败斗争“排头兵” “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要站得出”,这是胡婉婷常挂在嘴边的话。在反腐败斗争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她不畏艰难、勇于担当,将对党忠诚融入每一起案件的高质量办理中,全力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面对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犯罪手段复杂多变、各类问题交织叠加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她注重从犯罪学角度剖析新型腐败和隐形腐败问题,引导调查机关完善证据结构,突破隐蔽在合法表象下的违法犯罪;她善于研判犯罪嫌疑人的主观状态和犯罪轨迹,有针对性宣讲法律政策,缜密阐述事实本质,打消犯罪嫌疑人顾虑和侥幸心理,推动认罪认罚。在中纪委借调期间,她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以担当精神积极作为,凭借良好沟通能力和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近年来,凭借过硬的专业功底和娴熟的办案技巧,她在庭审中通过环环相扣的讯问、层次分明的示证、条理清晰的答辩,使所指控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春风化雨护未来,做未成年人保护“引路人” 未成年人是国家与民族的未来,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在抚州市委、市政府重点推广“刘莹姐姐工作室” 经验做法、推动品牌提升之际,胡婉婷肩负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重任。她积极践行 “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 理念,以特殊保护为指引、以人文关怀为底色、以系统协同为纽带,将 “检察之智” 融入 “社会之治”。她创新探索 “一二三四五” 工作模式,协同 19 家成员单位及 3 万余名 “刘莹姐姐” 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完善预防、惩治、监督、帮教、维权一体化工作机制,构建起区域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格局,促进 “六大保护” 融通发力,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3 年至 2024 年,抚州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连续两年下降,抚州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刘莹姐姐工作室” 荣获 “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 等荣誉称号。 供稿:市检察院机关党委